河南省扶贫基金会成立于2016年10月17日,是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会,登记机关为河南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为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原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上蔡县齐海乡牛庄村坑塘治理及邵店镇卜庄村小游园项目结项报告

2020 / 05 / 21

一、项目背景

上蔡县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人居环境治理是当前上蔡县创建四美乡村的首要政治任务。上蔡县齐海乡牛庄村和邵店镇卜庄村属于贫困村,中度艾滋病村。

1、上蔡县齐海乡牛庄村基础环境条件差,人居环境治理是上蔡县创建四美乡村的首要政治任务。村子共有大小河流5条,每条长度1500米;大小坑塘17座。河流长、坑塘多、垃圾多、杂草多、多年欠规整,治理难度大。目前十里沟小河1500米,河流淤泥清理整治问题亟待解决。

2、上蔡县邵店镇卜庄村基础设施落后,为更好的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急需建设健身娱乐小游园。

二、项目资金募集及管理

1、项目资金募集:根据上蔡县贫困地区的实际需求,我会于20191120日在民政厅进行公募备案,《公募编号53410000MJF695021FA19006》,并面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募捐号召,针对《上蔡齐海乡牛庄村坑塘治理及邵店镇卜庄村小游园项目》捐赠人民币40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2019年121日我会与上蔡县齐海乡牛庄村委会和上蔡县邵店镇卜庄村委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于1224日将29.1万元拨付至上蔡县邵店镇卜庄村委会邵店财政所专用账户;12月26日将10万元捐赠资金拨付至上蔡县齐海乡牛庄村委会的指定账户。我会收取项目管理费9千元。

3、项目信息公开:我会根据上蔡县齐海乡牛庄村委会和邵庄镇卜庄村委会提交的付款申请、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及相关票据拨付资金。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慈善中国”、基金会官网等渠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基金会年度计划对具体项目内容进行审计。

三、项目资金使用

1、小游园建设资金使用明细如下:

建设上蔡县邵店镇卜庄村小游园面积共计:780平方米。

开工时间:20190930日。验收时间:201912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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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道清理治理资金使用

齐海乡牛庄村十里沟长900米、宽4米、深7米的坑塘进行清淤及淤泥外运掩埋;坑塘周围用围栏遮挡;制作长5米、宽3米公益喷绘宣传栏。开工时间:20191126日;竣工时间:20191218日。合同总工期为23天。

分项明细如下:

(1)、清淤及淤泥外运掩埋:坑塘长900米,清淤宽1.5米,深度2米,两边清淤,共计5400m³,单价11/m³,金额5.94万元。

(2)、外购土方:30车,28m³/车,体积840m³;外购土方、土方运输会天夯实平整体积700m³,单价32/m³,金额2.24万元。

(3)、围栏:两边蔚蓝,围栏总长1800米,高度1.5米,单价15/米,金额2.7万元。以上三项总计10.88万元。(执行总包合同金额¥10万元)。

四、项目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 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以创建四美乡村为主的人居环境治理,资助牛庄村清理整治十里沟小河900米村后河道。资助卜庄村建设小游园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健身娱乐,提高生活品质。

(二)项目主要内容

1、上蔡县齐海乡牛庄村十里沟河道清污整治和加设防护栏。

2、上蔡县邵店镇卜庄村小游园路面硬化、廊道绿化及设施建设。

五、项目组织管理

(一)广泛开展调研,确保捐赠资金合规使用。根据牛庄村和卜庄村群众的实际需求确定项目内容,为使项目实施更加合理,将捐赠的爱心资金用到实处,我会多次前往牛庄村和卜庄村进行调研,了解到村庄基础设施落后,周边坑塘急需治理的切实需求。同时,在尊重捐赠方意愿、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我会选择牛庄村委会和卜庄村委会作为委托实施方,负责项目实施。

(二)分工到人,明确责任,确保项目运行质量。项目启动后,根据项目协议约定,我会负责资金管理;村委会及驻村第一书记负责招标、施工单位甄选、施工过程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明确分工到具体项目人员负责实施,避免了因责任不清可能导致的管理不充分和不到位问题。实施过程中,及时跟踪了解项目进展,对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协作单位进行抽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终使项目得以顺利完成。

六、项目社会效益

一是提升上蔡县齐海乡牛庄村环境质量,从源头上解决了水污染对村民生活的影响。二是改善上蔡县邵店镇卜庄村人居环境,方便群众健身娱乐。三是宣传捐赠企业社会形象,通过宣传,该项目增强了公众对我会的认知,塑造了捐赠金融机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社会形象,丰富了企业文化,提高了企业的社会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