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基金会成立于2016年10月17日,是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会,登记机关为河南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为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原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助力乡村振兴“防返贫”保险项目

2023 / 07 / 07

一、项目背景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致贫和规模性返贫,探索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全面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和服务农业强国建设,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领发〔2021〕4号)文件精神,河南省扶贫基金会、中原信托、中原农险三方拟通过发挥各自专业优势,联合打造以政府救助为主导、慈善救助为补充、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乡村振兴的防返贫保险新模式,通过设立河南省助力乡村振兴“防返贫”保险项目,为监测帮扶对象和特色产业购买政策性防贫保险,有效发挥慈善资金的杠杆作用,实现由“事后救济”向“事前投保”转变,切实为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公益力量。

二、社会意义

河南省扶贫基金会发挥自身优势,多方联动、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防返贫保险项目,项目围绕“防返贫、保民生、守底线、促振兴”目标,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守住致贫和规模性返贫底线,有效促进河南省乡村振兴事业。

三、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概况

河南省助力乡村振兴“防返贫”保险项目面向全国线上、线下规模以上爱心企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募集资金,以为河南省内防返贫监测“三类户”、乡村地区特色产业购买“政策性防返贫保险产品”保险的形式开展。

指导单位: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银保监局

主办单位:河南省扶贫基金会

参与主体:中原信托、中原农险、河南省内乡村地区政府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政策可行性。河南省助力乡村振兴“防返贫”保险项目设立遵循《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河南省扶贫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扶贫基金会章程,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领发〔2021〕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意见》中指出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做好农业兜底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执行可行性。基金会于2022年启动三门峡卢氏县防贫保险试点项目,惠及卢氏县6776户18467人,项目有效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慈善资金杠杆作用,项目在乡村地区得到当地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的大力支持及受益人的肯定和认可,帮扶效果显著。

3.良好社会效益。该项目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河南省产业发展,基金会精准把握政策,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不断扩大受益人群范围,首创以“保险+信托+产业”为模式的“防返贫”保险项目,形成常态化保障机制,有效推动脱贫地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支撑。

4.基金会效益。利用基金会公益平台优势,创新项目方式,打造“保险+公益”新的公益品牌项目模式,有助于基金会打造多元化品牌项目,扩大影响力。

四、资金来源

(一)前期启动资金以线下募集为主,主要募集对象为全国范围内规模以上企业、金融业。

(二)后期由河南省扶贫基金会和中原信托根据各自管理要求,完成公募备案手续,面向社会公开募集,引导省内外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赠乡村振兴帮扶资金。

(三)由腾讯公益、支付宝公益、字节跳动公益等符合《慈善法》要求的网络募捐平台账户进行网上公开募捐。

(四)其他公开募捐形式。

五、实施计划

(一)目标任务

项目预计公开募集资金500万元,可覆盖河南省20余万亩农田。

(二)帮助内容

基金会面向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募集资金,委托中原信托设立专项慈善信托项目,根据项目开展情况,信托存续期间获得的收益及部分本金用于为受助对象购买“防返贫”农业保险。

(三)受益群体

1.河南省内防返贫监测“三类户”;

2.河南省内乡村地区特色产业。

(四)项目流程

河南省扶贫基金会、中原信托、中原农险首先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该项目的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帮扶对象等内容。并由河南省扶贫基金会设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防返贫保险项目,确保后期募集资金专项使用,标准化操作,项目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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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捐赠人与河南省扶贫基金会签订助力乡村振兴项目捐赠协议,约定捐赠资金定向用于乡村振兴“防返贫”保险项目。

2.基金会作为委托人,根据项目方案与中原信托签订委托协议,委托中原信托作为受托人成立专项慈善信托项目,该专项慈善信托为长期信托,以捐赠人捐赠资金作为信托本金,慈善信托运行期间中原信托保证资金的保值增值。

3.中原信托在收到中原农险或项目实施地政府资金申请及被保险对象相关资料后,拨付资金,购买“政策性防返贫保险产品”保险。

4.中原农险收到资金后根据与当地乡村振兴局或农业农村局签订的保险合同出具保单,完成投保。

5.中原信托定期向基金会反馈项目执行情况,反馈方式以纸质形式为主,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

6.基金会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定期出具监管报告。

(五)项目预算

项目预计公开募集资金500万元,项目原则上收取5%的管理费(签订捐赠协议的定向捐赠管理费收取比例以捐赠协议为准)。

六、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成立项目小组,项目组组长统筹管理项目,组员分工协作,从项目设立、资金管理、项目执行、信息公开等方面环环相扣,打造一体化流程。

(二)为方便资金管理,严把资金关,拟建立资金收支台账,实时监控资金进出情况。资金收入方面:基金会收到捐赠资金,根据捐赠协议及捐赠人要求开具公益事业票据,及时录入收款台账。资金支出方面:基金会根据项目方案、基金会管理制度,认真审核项目付款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按照基金会制度、项目方案、相关协议等进行付款,付款后及时录入资金支付台账,精准管理资金。

(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基金会内部规章制度运行项目,把好财务、舆论等风险关,把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做好项目监管责任,认真审核项目资料,及时归纳整理项目资料,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纸质+电子”形式归档;定期向基金会领导反馈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重大突发状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作出及时响应和应对措施。

(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项目进行进展公示、审计及评估。

七、社会监督

河南省扶贫基金会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慈善中国”、基金会官网等渠道公示,同时,按照年度计划,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并通过基金会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河南省扶贫基金会至少每三个月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一次项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善款在管理使用上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活动善款由河南省扶贫基金会统一接收,由河南省扶贫基金会向捐赠单位(个人)开具公益捐赠专用票据。

3.根据《慈善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年。

八、项目团队

负责人:程广伟

成员:王允、张帆、刘璐佳

联系电话:18736033635

电子邮箱:wangluoduijie@hnsfpjjh.com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广汇国贸C区11楼

接受捐赠方式:现金、转账、汇款等

账户名称:河南省扶贫基金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号:41189999101000326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