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基金会成立于2016年10月17日,是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会,登记机关为河南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为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原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宜阳县盐镇乡中峪村环境提升项目

2022 / 04 / 21

一、项目背景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宜阳县盐镇乡中峪村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总要求,切实做好宜阳县盐镇乡中峪村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改造党群服务中心、修筑部分道路工作,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乡村健康文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项目资金来源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河南省扶贫基金会捐资人民币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定向用于宜阳县盐镇乡中峪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其中捐款总额的5%作为我会的管理费用,由河南省扶贫基金会负责进行项目备案、网上公示、资金管理。

三、项目实施

(一)项目目标

通过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改造党群服务中心、修筑部分道路,资助中峪村为村民提供优质生活环境及有效活动场所,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项目主要内容

宜阳县盐镇乡中峪村北坡生产路1100米水泥路面硬化,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下窑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建造三部分。

(三)项目实施流程

1、项目责任人与宜阳县盐镇乡中峪村第一书记进行对接工作,审核中峪村向基金会递交的相关材料,在明确项目实施内容及目标后签订合作协议。

2、中峪村村委会依据相应的助资金额及相关材料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要求进行民主审议和公示;相关会议纪要、决议由中峪村驻村第一书记签字后提交河南省扶贫基金会审核。

3、河南省扶贫基金会负责资金管理。基金会根据村委提交的会议纪要、决议、公示、工程量清单、付款申请及相关票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5日内拨付至施工方账户。

四、项目信息公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民政部门做好项目登记备案。并按照《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民政部指定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基金会官网等持续发布项目信息。按照年度计划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并通过基金会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项目责任人

河南省扶贫基金会指定刘璐佳作为项目责任人。负责监督并接收中峪村村委驻村第一书记提交签字盖章的会议纪要、决议、工程量清单、付款申请及相关票据并进行审核;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完善项目登记备案及通过基金会官网向社会公示项目进度。